妇女怀孕期能离婚吗
一、妇女怀孕期能离婚吗
妇女怀孕期间能否离婚,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且就、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妇女怀孕期间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可办理。
二是诉讼离婚。在妇女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妇女和胎儿的合法权益。因为怀孕期间,妇女的身心状况较为特殊,需要得到照顾和保护。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女方提出离婚的,会根据实际情况审理并作出判决;二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比如女方怀孕系与他人通奸所致等特殊情况,法院也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总之,妇女怀孕期间离婚问题要综合各种因素判断,需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二、把撕了能离婚吗
证撕了依然可以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协议离婚:若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使结婚证撕毁,也可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补领后,再按照正常的,提交、件等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
诉讼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想离婚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结婚证撕毁不影响诉讼程序的启动,若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以此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异地可以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分。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需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现在部分地区针对常住居民,实施了异地办理离婚登记的试点工作。若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长期居住,可根据当地政策,在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通常需要提供双方的等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可以在异地办理。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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