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人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一、配偶人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若配偶在外地,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一是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配偶在外地,可协商确定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申请登记时,需提交、、等相关材料,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共同前往领取离婚证。
二是诉讼离婚。若配偶在外地且无法协商一致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而言,对公民提起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需准备、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宝宝七个月想要离婚怎么办
在宝宝七个月时想要离婚,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女方提出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对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并无限制,法院会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法定情形来审理案件。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男方存在、家暴等严重过错行为,法院经审理后可能会判决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里的“确有必要”通常是指存在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等特殊情形。
若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如、等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但同样需遵循上述法律规定。
三、离婚手续在外地能办理吗
离婚手续能否在外地办理,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外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回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有可能在外地办理。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能否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取决于离婚的方式以及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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