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得了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配偶一方得了精神病能离婚吗
配偶一方得了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不同的法律程序来处理。
若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签订,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由于患病一方可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这种协议离婚的方式在实践中较难实现。
通常更常见的是通过诉讼离婚。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患病一方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等问题上,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户口是否只能迁往娘家
离婚后户口并非只能迁往娘家。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一)迁回娘家。这是很多女性在离婚后选择的方式,娘家所在地的管理部门一般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申请等,为其办理迁入手续。
(二)另立门户。若离婚后有自己的房产等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单独立户,将自己的户口从原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独立设立一个新的户籍。
(三)保持原地。在一些情况下,若夫妻双方离婚后,经协商或根据实际居住等情况,一方也可以选择将户口继续留在原居住地,不进行迁移。
(四)迁往其他亲属处。比如有其他愿意接收且符合落户条件的亲属,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也可以将户口迁往该亲属处。
总之,离婚后户口的迁移有多种选择,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三、离婚一定要到地方吗
离婚并非一定要到结婚登记地方办理,具体分两种情况:
(一)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并非必须是结婚登记地,而是双方任何一方的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均可。也就是说,夫妻可以选择到男方或者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一方想要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殊情况下,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应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总之,离婚登记和离婚诉讼的办理地点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和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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