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一、分居五年离婚可以分财产吗
分居五年离婚时可以分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分居五年,只要未办理,婚姻关系依然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仍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通常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分割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同时会适当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
比如,一方在分居期间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继承的房产,若没有明确表示只归其个人所有,也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存在,且在分居期间没有与共同财产混同,那么这部分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总之,分居五年离婚时,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具体分割方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请离婚了还能转移财产吗
在申请离婚后,不可以擅自转移财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一旦申请离婚,进入,双方的财产状况便处于待分割的特定状态。若一方在此时转移财产,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侵害。
一方面,在中,若一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例如,一方偷偷将夫妻共有的存款转至他人名下,企图隐匿财产,这种行为一旦被查实,法院会在财产分割时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决。
另一方面,在中,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申请离婚后有转移财产的行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申请离婚后不能随意转移财产,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夫妻离婚儿子名字的财产给儿子的吗
在夫妻离婚时,关于财产是否给儿子(即便儿子名字与财产问题相关联),需要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财产明确登记在儿子名下,且该财产是基于合法的赠与、继承等原因已经归属儿子所有,那么此财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比如父母之前明确表示将某套房产赠与儿子并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该房产就是儿子的财产。
其二,若所谓“儿子名字的财产”实际是夫妻以儿子名义代持财产,本质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一般会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关键在于判断财产的真实归属,不能仅依据登记在儿子名下这一表象就简单认定财产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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