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没有性生活构成离婚条件吗
一、长期没有性生活构成离婚条件吗
长期没有性生活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法定的离婚条件。
从法律层面来看,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而单纯的长期没有性生活,并不在这些法定情形之列。
然而,长期没有性生活可能会对夫妻感情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因为长期没有性生活导致夫妻双方感情淡漠、矛盾激化,最终使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能会据此判决准予离婚。例如,一方因生理或心理原因长期拒绝性生活,另一方无法忍受,双方矛盾不断升级,这种情况下,若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总之,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
二、可以异地离婚吗
在广西,能否异地离婚需分情况讨论:
若选择,一般不能异地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若夫妻双方均不在广西,通常无法在广西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若一方户籍在广西,则可以在广西该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若选择,则有可能在广西异地办理。如果被告在广西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相关,如等,原告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综上,在广西能否异地离婚取决于离婚方式以及具体的居住和户籍情况。
三、离婚后在婚需要收回吗
离婚后不需要收回离婚证。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它证明当事人此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依法终结。在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系统中,也会有相应的离婚记录备案。
其二,再婚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簿等,主要是确认当事人当前的婚姻状况。虽然离婚证能直观证明当事人的离婚状态,但并非再婚登记的必备收回材料。
其三,即使当事人已再婚,离婚证依然可以作为其曾经婚姻状况的证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涉及纠纷、问题等,可能还会需要用到离婚证来证明相关事实。
所以,从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看,离婚后再婚,离婚证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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