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儿登记就必须在哪儿离婚吗
一、在哪儿登记就必须在哪儿离婚吗
并非在哪儿登记就必须在哪儿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二者在离婚地点的规定上有所不同:
-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非必须在的地点办理。
-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离婚地点的选择要根据具体的离婚方式来确定,并非局限于登记结婚的地点。
二、离婚的儿媳妇能争公公的遗产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的儿媳妇不能争公公的遗产。
在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妇并非公公的法定继承人,在正常情形下,不享有对公公公遗产的。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儿媳妇对公公尽了主要,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公公遗产的分配。这里的“尽了主要义务”,通常是指在经济上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公公进行了主要的照料和帮助等。
综上,离婚的儿媳妇原则上不能争公公的遗产,但如果其对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得相应遗产。
三、离婚有两个女儿,一般怎么判
离婚时涉及两个女儿的判定,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一)孩子年龄。若两个女儿均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为原则,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若已满两周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背景等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可能会获得孩子抚养权。
(二)孩子意愿。已满八周岁的女儿,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判定抚养权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想法。
(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双方的收入、住房、工作稳定性等。比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所,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在抚养权争夺中会更具优势。
此外,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虐待、遗弃、犯罪等,一般不会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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