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效力的证明责任问题有哪些内容
一、借款合同效力的证明责任问题有哪些内容
在借款合同效力的证明责任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合同成立的证明责任。主张借款合同成立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合意,比如提供借款合同文本、、借款协议等书面凭证,若为口头借款合同,则需提供聊天记录、证言等能体现双方借款约定的证据。
(二)合同生效要件的证明责任。借款合同若要生效,需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等条件。对于主体适格,要证明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方面,需证明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不违反法律法规方面,要确保借款用途等合法合规。
(三)履行情况的证明责任。出借人需证明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借款,如提供转账记录、收款等。借款人若主张已还款,则需提供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回单、收条等,以证明合同履行情况及效力状态。
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什么要求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与借款人都应当具备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能够理解借款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例如,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等。
(二)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款的用途、利率等约定都应当合法合规。
(四)借款交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是与其他借款合同的重要区别,仅有借款的合意而未实际交付借款的,合同不生效。比如,双方约定借款1万元,只有当出借人实际将1万元交付给借款人时,该借款合同才生效。
三、借款合同应当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借款合同公证要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格。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出借人与借款人,都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理解并承担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例如,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等。
(二)合同内容合法。借款合同的条款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存在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比如,借款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借款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活动等。
(三)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必须是出于真实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四)公证程序合法。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核实,并依法出具公证书。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借款合同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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