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发现有欺骗的行为怎么办理
一、借款合同中发现有欺骗的行为怎么办理
若在借款合同中发现有欺骗行为,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若欺骗行为构成欺诈,即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撤销该借款合同。合同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二)若欺骗行为涉嫌诈骗犯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受欺诈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若查证属实,将依法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
(三)在民事赔偿方面,受欺诈方因对方欺骗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欺骗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总之,发现借款合同中有欺骗行为,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借款合同效力的证明责任问题有哪些内容
在借款合同效力的证明责任问题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合同成立的证明责任。主张借款合同成立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合意,比如提供借款合同文本、、借款协议等书面凭证,若为口头借款合同,则需提供聊天记录、证言等能体现双方借款约定的证据。
(二)合同生效要件的证明责任。借款合同若要生效,需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等条件。对于主体适格,要证明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方面,需证明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不违反法律法规方面,要确保借款用途等合法合规。
(三)履行情况的证明责任。出借人需证明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借款,如提供转账记录、收款等。借款人若主张已还款,则需提供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回单、收条等,以证明合同履行情况及效力状态。
三、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什么要求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与借款人都应当具备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能够理解借款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例如,年满十八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等。
(二)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款的用途、利率等约定都应当合法合规。
(四)借款交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是与其他借款合同的重要区别,仅有借款的合意而未实际交付借款的,合同不生效。比如,双方约定借款1万元,只有当出借人实际将1万元交付给借款人时,该借款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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