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合同与借款合同区别有什么
一、典当合同与借款合同区别有什么
典当合同与借款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合同性质不同。典当合同是一种复合型合同,兼具当物的质押或抵押以及借款的双重属性。当户将当物交付典当行占有,典当行支付当金;而借款合同是单纯的资金借贷关系,出借人将资金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
(二)担保方式不同。典当合同中,当物本身就是一种担保,其担保作用直接且紧密。借款合同的担保方式则更为多样,除了抵押、质押外,还可以有保证、留置等多种形式,也可以是无担保的信用借款。
(三)风险承担不同。在典当合同中,若当户到期不赎回当物,典当行可依法处置当物以弥补损失。而借款合同中,若借款人无法还款,出借人需通过各种法律途径追讨,若借款人确实无偿还能力且无有效担保,出借人可能面临损失。
(四)合同目的有所差异。典当合同中当户主要是为了获取短期资金融通,同时保留当物赎回权。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目的通常是获得资金用于各种生产生活需求,还款后借款关系即结束。
二、借款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类型
借款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在有息借款情形下)或无偿法律行为(在无息借款情形下)、诺成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在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等情形下)或不要式法律行为(在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等情形下)。
具体而言,(一)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借款合同需出借人与借款人就借款相关事项达成合意,所以是双方法律行为。(二)若约定利息,借款人需支付利息作为使用借款的代价,此时为有偿法律行为;若未约定利息,则为无偿法律行为。(三)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借款合同双方达成借款合意时合同即成立,故为诺成法律行为。(四)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等通常需采用书面形式,为要式法律行为;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等,为不要式法律行为。
三、被骗签了空白借款合同如何办理
若被骗签了空白借款合同,可从以下方面着手处理:
(一)收集证据。要尽可能搜集能证明自己是被骗签署合同的相关证据,例如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其中若有涉及对方诱导、欺骗自己签空白合同的表述;通话录音,若在交谈中有提及被骗相关内容;现场证言,若有旁人目睹签约时的欺骗情形等。
(二)向或机构申请撤销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若已因该空白借款合同遭受财产损失,可在撤销合同后,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若对方涉嫌诈骗犯罪,还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借助刑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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