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患精神病是否能申请离婚
一、配偶患精神病是否能申请离婚
配偶患精神病是可以申请离婚的,不过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不同方式处理。
若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较轻,属于能够辨认自己行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就、等问题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可领取。
若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较重,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则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需要先变更配偶的监护人,由除配偶之外的其他近亲属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然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可以在原登记机关办理吗
离婚可以在原登记机关办理,但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原登记机关,也可以是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时需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如、簿、、等,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不能在原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协议离婚可在原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则需通过法院进行。
三、在哪登记必须在哪才能离婚吗
并非在哪就必须在哪办理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的办理地点规定有所不同:
-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离婚登记可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在双方现在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前提是该地是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是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需提供有效的常住证明)。
-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等,也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离婚登记的地点并不一定是当初的地点,具体要根据离婚方式和相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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