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广东离婚条件有哪些
在广东离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协议离婚:
双方。这要求夫妻双方都明确表达出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没有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形。
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在子女抚养方面,要确定归属、的支付数额和方式等;财产方面需明确的分割方案;债务方面要确定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2.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例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情形。
二、广东离婚条件最新规定
在广东,离婚主要依据全国性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执行相关条件。
(一)协议离婚条件
1. 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没有受到任何胁迫、欺诈等情形。
2. 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就孩子由谁、抚养费如何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达成共识。
3.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等相关证件材料。
(二)诉讼离婚条件
1.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
2. 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三、广东离婚限制吗
在广东离婚并不一定限制户籍。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只要其中一方的户籍在广东,就可以在广东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若是诉讼离婚,情况则更为复杂。一般来说,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广东,若一方在广东某地有经常居住地(例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另一方可以向该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不单纯受户籍限制。所以,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广东在离婚相关规定上并不完全限制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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