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共同抚养孩子,抚养权归谁有效吗?
离婚时,夫妻双方往往需要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一些情况下,双方可能会达成共同抚养的协议,即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归谁有效呢?
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双方自愿协商:共同抚养孩子的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2、有利于孩子成长:协议的内容应该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生活环境、教育条件、医疗保障等。
3、合法合规: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就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共同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共同抚养孩子,也并不意味着孩子的抚养权完全平等,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可能会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主要抚养方和次要抚养方,主要抚养方通常需要承担更多的抚养义务,包括孩子的生活照料、教育管理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离婚协议中共同抚养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协商共同抚养孩子时,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求,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协议的内容应该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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