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帮人讨债,法律是否允许
一、讨债公司帮人讨债,法律是否允许
法律明确规定,追债公司的活动属于非法行为。
究其原因在于,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讨债并非合法的商业运营范畴,因此正规的追债公司均无法进行工商注册。
由于此类公司未在相关部门进行合法登记注册,它们的运营便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故而被视为非正式的企业组织。
部分追债公司为获取高额利润,不惜使用非法拘留、恐吓、威胁、欠款者等手段对债务进行追收,这些行为不仅触犯了,严重时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第二十九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第三十条申请设立公司,应当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文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和有效。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三十一条申请设立公司,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或者;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债务法人承担哪些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公司本身即等同于法人,因此若公司背负欠款,理应由法人承担全部责任。
而法定代表人则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法人实际上指代的便是公司,它们拥有独立的财产权,需以其全部财产对所犯下的债务负责。
公司作为一种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且有权享受法人财产权。
在处理公司债务问题时,公司必须以全部资产为担保,对所有可能产生的公司债务负责。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来说,他们仅需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只需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原法人要承担债务吗
在公司所有权变更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主体地位虽未发生调整,但由于公司存续,因此,其所应承担的欠款义务亦将由现有公司继受。
同样的,在债权关系中,原可继续向已变更公司主张他们的权利。
正如我们了解到的,法人具备独立的财产权益,因此,当法人的主体身份发生变化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严格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作为企业法人组织之一,公司拥有其自身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受这些财产权益。
与此同时,公司也需以其所有的财产去为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负责偿付。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每一位股东仅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担起他们的责任;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每个股东则只需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限,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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