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他物权,用益物权的种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建议参考:
1、《民法典》:其中对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2、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3、《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五条:国家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5、《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七条: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6、《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7、《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九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小编总结:用益物权是一种重要的物权类型,它赋予了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物上享有一定的使用、收益权利,了解用益物权的种类和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生活中,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设立和行使,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当用益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依法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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