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已十七岁,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已满18岁的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通常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尊重子女的意愿,如果孩子尚未独立生活,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可以提出自己的抚养意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意见、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对孩子的感情等因素,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权决定。
建议参考: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建议家长和律师充分沟通,了解孩子的想法和需求,同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确保在法律框架内保护孩子的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小编总结:
在离婚后孩子已满17岁的情况下,抚养权的判定应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孩子如果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的意愿会被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对孩子的感情也是法院判决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家长和律师应充分沟通,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