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借给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本人
一、车辆借给本人
将汽车租赁或出租予未持有有效或被吊销、暂扣驾照之人士的车主所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包括:第一,若车主将机动车辆交付于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暂扣者进行驾驶,则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二,若车主明知驾驶人员不具备驾驶资格或未获得相应驾驶资质,却依然将车辆提供给驾驶人员,一旦发生导致损害后果,车主需对交通事故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驾驶人员,以及出借车辆的车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方面,具体情况如下:首先,当因租赁、借用等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人时,如若发生交通事故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首先应由保险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若额不足,则由机动车实际使用人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若车主明知对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暂扣,但仍将车辆借给对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取保期间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在期间无证驾驶的相关处罚规定如下所述:
(1)当嫌疑人因而被取保候审时,若在此期间再度实施无证驾驶行为,通常情况下会被立即撤销取保候审的资格,同时可能面临拘留的惩罚,相关的处额也将控制在200至2000元之间,且可附加处以15日以内的;
(2)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无证驾驶,但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未触犯等刑事法律,则该行为仅构成违反的行为,公安机关均有权力解除其取保候审的措施,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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