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打工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一、孩子打工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如果孩子打工老板不给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 协商解决。让孩子尝试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指出自己付出了劳动,老板有义务支付相应报酬,尽量心平气和地协商出一个解决方案,如确定支付时间和金额等。
2. 寻求调解。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调解机构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解。这些机构有专业的人员,能够依据相关,促使老板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3. 法律途径。如果金额较大或者前两种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由于孩子属于未成年人,可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向提起诉讼。收集好能够证明孩子在该老板处工作的证据,如工作记录、证言等,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可能的赔偿责任。
二、孩子16岁以下去打工骗报年龄,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鉴于未成年人可能故意虚报自身年龄以便于顺利就业,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应对求职者提供的年龄信息进行严格核实。
若因疏忽未能查验信息以及证明材料导致聘请了未达到法定年龄标准的求职者,那么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问题,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现行规,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成年的劳动者被视为未成年工,雇佣此类员工前必须先向劳动部门进行报备。
然而,对于年满十六周岁以下的劳动者,则被视为,任何用人单位若非法雇佣童工,都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罚款等。
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会面临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的风险。
因此,各企业应当坚决抵制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的行为。
一旦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企业应立即制定、记录、保存并有效传达出旨在救助这些儿童的政策与措施。
同时,企业也应为这些儿童提供充足的支持,帮助他们继续接受学校直至超过童工定义下的年龄限制。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记录、维护并有效传达出国际劳工组织所倡导的关于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与措施。
企业所采取的政策与措施还应包含一些具体的手段,以确保在正常上课期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情况发生。
同时,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总计不得超过十个小时,无论是在工作场所内还是外,企业均不得让儿童或青少年工人处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之中。
三、打工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如果股东在打工但未签,可能会有以下赔偿情况:
(一)赔偿
1.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劳动者包括具有股东身份在公司工作的人员。
2. 计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例如,某股东从1月1日开始在公司工作,未签合同,那么从2月1日起,公司如果继续用工,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直到12月1日(假设一直未签合同)。
(二)视为已订立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股东身份的员工如果工作满一年还未签合同,就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享受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关的权益。
不过在实践中,由于股东身份的特殊性,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比如股东在公司的实际管理地位、是否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等可能会影响到是否适用上述赔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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