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内财产能否分割
一、婚姻内财产能否分割
婚姻内财产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分割的。
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例如,一方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低价卖给他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财产。
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比如,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急需一大笔治疗费用,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在此情况下,为保障患病方的权益,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不过,正常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应尊重夫妻共同财产的整体性和稳定性,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随意分割。在具体案件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和证据进行判断和处理。
二、如何分割呢
婚前财产通常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一方在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其购买时间在之前,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这类财产明确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例如因获得的伤残等,这是对受损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属于,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三是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遗嘱写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该房产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
总之,婚前财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纳入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但需注意保留好相关财产的取得时间、来源等证据,以明确财产性质。
三、婚后没有财产怎么分配
在婚后没有财产的情况下,通常不存在财产分配问题。但需明确以下几点:
一是要准确界定是否真的没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较为广泛,除了常见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还可能包括生产经营收益、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需仔细梳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经济往来和所得,确定是否存在可分配的财产。
二是若确实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无需进行。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以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为前提的。
三是对于债务问题要加以关注。即使没有共同财产,若存在夫妻共同债务,仍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担。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总之,在确认无财产可供分配后,可专注于解决婚姻关系解除及其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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