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证明可以开几次
结案证明可以开几次
结案证明通常只开具一次。结案证明是对案件终结情况的正式书面确认。
一般来说,在案件依法依规完成全部法定程序,并达到结案条件后,由有权机关出具。
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原结案证明丢失、损毁,或者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重新开具,需向原出具机关说明合理充分的理由,并依照相关程序申请补开。但补开的前提是原案件结案事实清楚、确凿,且不存在新的争议或未解决的问题。
总之,正常情况下,以一次为原则,特殊情况补开需符合特定条件和程序。
二、结案证明可以代办吗
结案证明原则上可以代办,但需遵循相关程序和要求。
一般情况下,代办人需持有委托人签署的合法有效的授权,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必要材料。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案件,对于代办结案证明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司法机关可能对授权委托的形式、内容有特定要求,或者要求委托人亲自到场进行确认。
总之,在代办结案证明前,建议先了解具体案件所属司法机关的规定,以确保代办流程的顺利进行。
三、结案证明交给哪个部门管理
结案证明的管理部门会因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的结案证明可能由审理该案件的的审判庭或书记员管理。刑事案件中,如果是案件,结案证明通常由负责案件的检察院或法院保管;自诉案件则通常由法院管理。
行政案件的结案证明多由作出行政决定或裁判的行政机关或法院负责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获取结案证明时,通常需要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和规定,向对应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身份和案件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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