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吗
一、安全员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吗
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非同义词,虽然二者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现象。
相较之下,安全员通常指代负责特定企业、施工场地等场所安全管理事宜的执行者,他们需要承担日常安全检查以及隐患排查等繁琐工作。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一术语所涵盖范围更为宽广,例如安全主管、安全经理等职务均可被纳入其中,这些岗位的任务主要在于制定并实施覆盖整个企业或项目的全面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策略。
因而,安全员有可能隶属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范畴之内,但是,不能将所有的安全员均视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这主要取决于其具体的职责分工及职位设定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企业头头们要负起的安全生产责任有这么几条:
1.把自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搞起来。
2.给大家定个规矩,让大家知道怎么安全生产。
3.别忘了买保险,这对安全生产可是很重要的。
4.经常检查一下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就赶紧解决掉。
5.还要制定一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哦。
三、安全生产虚假举报人如何处理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捏造事实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虚假举报,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或,同时还需缴纳。
这里所提到的“捏造事实”,具体指的是行为人故意编造、虚构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甚至背道而驰的事实情况,既包括全部内容均为凭空捏造,毫无真实性的情形,也涵盖了包含部分真实成分,剩余部分则为捏造的情形。
针对举报人不实举报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主要步骤如下:
1.首先要弄清楚举报人的不实举报究竟是出于恶意陷害他人的目的,还是因为证据不足导致的误判。
2.如果举报人的不实举报是出于恶意陷害他人的意图,那么他可能会触犯,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3.如果举报人的不实举报并非出于恶意陷害他人的目的,而是由于证据不足或者没有主观故意,仅仅是在行使公民监督权时出现失误,导致举报失实,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另行考虑,通常只会对其进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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