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一、合同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
定金和违约金存在以下区别:
1. 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而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手段,是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 交付时间不同。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违约金则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根据违约情况确定支付。
3. 作用不同。定金有双重作用,既可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违约时还可适用;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的,用于弥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过在一定情况下也具有惩罚性。
4. 数额确定方式不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的数额则是由当事人约定,可以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确定。
二、合同中的定金和违约金吗
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合同中的重要概念。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特点,旨在弥补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定金是预先交付的,而违约金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确定的。第二,定金有双倍返还或没收的罚则,违约金主要是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在约定过高或过低时可请求调整。在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者违约金条款,但不能同时适用。
三、交定金没签吗
交了定金但没签合同是否有违约金需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那么收受定金一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担保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性质,收受定金方违约时,这种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交付定金一方的权益。
(二)若因交付定金一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未能签订,则交付定金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为是其自身行为导致合同无法订立,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三)如果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例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使合同未能签订,收受定金一方应当返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过错,所以不需要承担定金罚则下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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