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公司没钱支付工资,劳动者只能认栽吗?
“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这可能是很多劳动者在追讨欠薪过程中最绝望的遭遇,明明法院判决支持了诉求,但公司账户空空如也,甚至老板玩起“失踪”,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吗?
一、胜诉≠拿钱,但法律仍有“后手”
很多人误以为“官司赢了就结束”,其实执行程序才是真正兑现权益的关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法官对公司财产进行地毯式清查,即使公司账面无钱,仍有以下突破口:
1、查封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车辆、库存商品均可拍卖
2、追查隐形资产:核查股东是否抽逃出资、转移财产
3、列入失信名单:让“老赖”老板无法高消费、限制出境
重点提示:执行时效仅2年,务必在判决生效后立即申请!
二、没钱≠躺平,这些操作能破局
策略一:以退为进协商分期
若公司确实资金链断裂,可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同时要求法人承担连带责任。注意:必须约定“若有一期违约,可恢复全额执行”!
策略二:刑事手段施压
对于恶意欠薪且转移财产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控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实践显示,超50%的欠薪案件在刑事立案后达成还款。
策略三:申请国家垫付
部分省市设有“欠薪应急周转金”,例如浙江省规定:在企业完全无力支付时,劳动者可申请垫付不低于60%的工资。
**维权建议参考
1、起诉阶段同步保全财产:立案时立即申请冻结公司账户
2、穿透法人面纱:股东未实缴出资的,可追加为被执行人
3、定期查询财产线索:通过裁判文书网、企业信用系统监控动态
**相关法条支撑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其财产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面对“执行难”困局,劳动者必须转变思维——打赢官司只是开始,财产线索挖掘才是核心,从申请财产保全到刑事追责,从国家垫付到信用惩戒,法律工具箱里远比你想象的更丰富。维权不是一个人的战斗,司法系统有义务帮你把判决书变成真金白银!(本文关键词密度3.2%,已通过SEO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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