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网商贷无力偿还被起诉了怎么办?
最近有个朋友问我,他因为做生意亏了钱,欠了网商贷还不上,被平台起诉了,该怎么办呢?我想这可能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所以今天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我们要知道,网商贷是一种网络贷款,它的利率比较高,而且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款,就会产生逾期利息和滞纳金,还会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果逾期时间过长,平台就有可能向法院起诉你,要求你偿还本金和利息,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你的财产。
如果你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该怎么办呢?我建议你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逃避责任,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1、及时应诉:你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说明你的情况和理由,如果你对平台的起诉有异议,你可以提出反诉或者申请调解。
2、协商还款:你可以和平台协商一个还款计划,尽量减少你的损失,你可以说明你的困难和还款意愿,看看能不能得到平台的理解和支持。
3、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你觉得自己无法应对诉讼,你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遵守法院的判决:如果你和平台达成了和解协议或者法院做出了判决,你要按照协议或者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你不履行,平台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你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后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小编总结:
欠网商贷无力偿还被起诉了,不要慌张,要及时应诉,积极协商还款,寻求法律援助,遵守法院的判决,我们也要注意合理使用网络贷款,避免过度消费和风险投资,如果遇到困难,要及时与平台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不要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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