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支付货款利息怎么算?少算一天可能亏掉半个月利润!
最近一位做建材生意的老板老张急得团团转——客户拖欠60万货款整整182天,合同里写着"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结果财务按0.35%活期利率一算,利息才1.1万元。可如果按法律规定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这笔利息应该是3.2万元,中间足足差了2.1万元!这个真实案例暴露了多数商家对逾期利息的三大认知盲区。
一、逾期利息计算的三个核心要点
1、合同约定优先原则:买卖双方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如日万分之五),只要不超过LPR的四倍(目前约15.2%),法院都会支持,但现实中,超过70%的中小企业合同里只写"按银行利率",这就埋下了争议隐患。
2、LPR基准的灵活运用:根据《民法典》第584条,未约定利息时,可参照逾期支付时的LPR(现为3.45%)的1.3-1.5倍计算,比如100万货款逾期半年,利息=1,000,000×3.45%×1.5÷360×180≈25,875元。
3、起止时间的精准把控:利息起算日不是合同到期日的次日,而是约定的具体支付日+1天,例如约定"验收后30日内付款",若验收单日期是3月1日,4月1日才开始计息,这个细节可能导致20%的利息误差。
二、给商家的三个救命建议
1、签合同时加一句:"逾期付款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的1.5倍计息",既合法又明确
2、催款函要写明公式:"截至2023年11月20日,逾期本金50万元×3.45%×1.5÷360×85天=6,121元"
3、诉讼时主张资金占用损失:根据最高法解释,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和追款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
三、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
-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未约定逾期利率的,以LPR为基础加计30%-50%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逾期利息计算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30%
小编说句掏心话
很多老板觉得催款伤感情,殊不知合法主张逾期利息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就像开餐馆要收餐位费、做工程要留质保金一样,商业活动中把账算明白才是对合作双方最大的尊重,下次签合同时,不妨把本文打印出来放在财务和法务的案头——毕竟少算一天利息,可能就白干半个月。(本文数据截止2023年11月,具体适用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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