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付货款,利息怎么算才合法?
在商业交易中,买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情况并不少见,许多企业主或个体经营者常问:“对方拖欠货款,我能不能要求利息?利息标准究竟怎么定才合法?”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背后涉及法律条款、合同约定和实务操作的多重考量。
一、逾期利息的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26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若未按约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进一步明确:“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计算方法,出卖人可主张按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利息”,这意味着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卖方仍有权主张法定利息。
二、利息计算的两大核心规则
1、有约定从约定:若合同中已明确逾期付款的利息标准(如日万分之五),只要不超出法律限制(一般不超过LPR的4倍),法院通常支持按约定执行。
2、无约定按法定:若合同未约定,卖方可以主张以“LPR+30%~50%”计算利息,当前1年期LPR为3.45%,则逾期利息范围约为4.485%~5.175%。
需注意的是,利息起算时间一般为“约定付款日的次日”,若未约定付款时间,则以交货日或发票开具日为基准。
三、实务中的三大风险点
1、证据留存不足:需保留送货单、对账单、催款记录等,否则可能因举证困难导致利息主张被驳回。
2、利息主张超时效:根据《民法典》,逾期利息的诉讼时效为3年,需及时主张权利。
3、利息计算方式错误:部分企业主误将利息与违约金叠加计算,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过高”而调整。
建议参考:
1、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付款时间、逾期利息标准及计算方式;
2、逾期超过30天时,通过书面函件催款并保留送达证据;
3、涉及大额交易时,可约定“逾期超60日,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实际损失”。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626条、第584条
-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第24条
- 《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
小编总结:
逾期付货款的利息主张并非“漫天要价”,而是有明确法律框架的合法权益。企业主既要敢于主张权利,也要注意法律红线和操作细节:合同约定是“护城河”,证据收集是“生死线”,而专业法律意见则是避免踩坑的“指南针”,与其事后追讨,不如事前在合同中筑起法律防火墙,这才是商业风险管理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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