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辞职违约金合法吗
一、合同有辞职违约金合法吗
合同中约定辞职违约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合同期内辞职算不算违约
在合同期内辞职不一定算违约。
如果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辞职,则不属于违约行为。例如,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依法行使自己的解除权。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辞职且没有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就可能构成违约。此时劳动者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所以,合同期内辞职是否违约需要根据具体的劳动合同约定和辞职的相关情况来判定。
三、合同期末未到辞职违约吗
在合同期未到就辞职是否违约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服务期,并且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那么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就属于违约行为。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果不存在上述服务期及专项培训的情况,劳动者想要辞职,需要遵循法定的辞职程序。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按照这种法定程序辞职,就不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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