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还款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多少不计复利?法律这样规定!
“逾期还款的罚息到底能收多高?利息会不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这是许多借款人和出借人共同的疑问,现实中,因逾期还款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罚息利率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允许“利滚利”,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拆解这一问题的核心规则。
一、逾期罚息的合法边界:法律如何限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6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这里的“逾期利息”并非无上限,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逾期罚息利率通常不得超过正常借款利率的30%-50%,若正常借款年利率为10%,则逾期罚息最高不得超过15%(即10%×1.5)。
关键点在于:逾期罚息必须与正常借款利率挂钩,且需在合理范围内浮动,若合同中约定的罚息超过这一比例,借款人可主张调整,部分法院还会结合实际损失、行业惯例等因素综合判断罚息是否过高。
二、复利陷阱:为什么“利滚利”不被允许?
复利,即“利息再生利息”,是民间借贷中的常见争议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借贷双方仅可对“前期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且最终本息之和不得超过以最初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现调整为LPR的4倍)计算的总额,而逾期罚息本身已属于对违约行为的惩罚,若再叠加复利计算,可能构成变相高利贷,因此法律明确禁止。
逾期罚息只能按单利计算,不能将罚息再作为本金重复计息,若逾期本金1万元,罚息利率为年化15%,则一年后应还罚息为1500元,而非每月将罚息加入本金滚动计算。
三、实务建议:如何避免踩坑?
1、对借款人:
- 签订合同时,务必确认逾期罚息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发现“罚息利率超过正常利率50%”或“复利计算”等表述,应及时协商修改。
若已面临高额罚息,可向法院主张调整,并提供同期LPR数据作为参考依据。
2、对出借人:
- 合理设置罚息条款,避免因“显失公平”导致条款无效,建议将逾期罚息控制在正常利率的1.3-1.5倍内。
明确约定“不计复利”,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
相关法条参考:
《民法典》第676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规定》第28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为限。
《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金融机构变相收取高息的行为,应依法否定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效力。
逾期罚息的核心规则可归纳为两点:一是罚息利率需与正常利率挂钩且比例合理;二是明确禁止复利计算,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都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借款人,遇到“天价罚息”时不必慌张,法律已为你划定了保护线;对于出借人,合法催赢了官司却输了口碑”。
法律既要惩罚违约,也要防止权利滥用,只有守住公平底线,借贷关系才能长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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