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人无力偿还会坐牢吗?为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作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担保人无力偿还,是否会坐牢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一般情况下,担保人无力偿还不会坐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担保人无力偿还才会承担法律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担保人无力偿还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建议参考
1、在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确保自己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确实无法承担担保责任,要及时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3、如果已经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小编总结
银行贷款担保人无力偿还是否会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人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无力偿还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确保自己有能力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确实无法承担担保责任,要及时与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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