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在外地应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一方在外地应由哪个法院进行管辖
在一方外出的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通常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其解释,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此外,如果双方都离开原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下,例如双方都是军人或者在国外但未定居等情况下,离婚诉讼的管辖权也可能属于其他特定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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