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拖欠工资不发,员工只能吃哑巴亏吗?
最近收到不少网友私信,吐槽遇到“小老板拖欠工资”的糟心事:有人被拖欠三个月工资,老板总说“下周转账”;有人离职后被克扣绩效,老板甚至拉黑联系方式;还有人被口头威胁“敢闹事就别想拿钱”……遇到这种情况,员工难道只能忍气吞声?今天就从法律角度教大家如何高效维权!
**一、遇到欠薪,先做这3件事
1、收集证据,别当“法盲”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哪怕老板用现金发工资,也要让对方签字确认金额和时间。
2、主动沟通,别怕“撕破脸”
先找老板书面(微信/邮件)催款,明确要求支付工资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注意:口头承诺无法律效力,必须留文字证据!
3、拒绝“私了陷阱”
如果老板提出“分期付”“用产品抵工资”,务必要求签订书面协议,并注明违约责任。谨防对方拖延时间或转移财产!
**二、4步走,让法律为你撑腰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拨打12333或到当地劳动局提交投诉材料,监察部门会责令老板限期支付,若老板仍不配合,案件将升级为行政处罚,甚至移交公安机关。
2、申请劳动仲裁
带上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免费且无需请律师,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若老板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起诉到法院
对仲裁结果不满或涉及金额较大(如工伤赔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老板若仍不支付,可能被列入“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冻结资产。
4、追究刑事责任
若老板恶意转移财产、跑路失联,可直接报警举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建议参考:遇到欠薪别冲动,理性维权是关键
别用暴力讨薪:动手打人或破坏财物可能反被追责。
联合同事集体维权:多人投诉能加快处理进度,降低老板“赖账”底气。
关注时效问题:劳动仲裁需在欠薪发生后1年内提出,超期可能败诉。
**附:相关法律条文
1、《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2、《刑法》第276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7年有期徒刑。
遇到欠薪,妥协只会助长无良老板的气焰! 从保留证据到法律维权,每一步都是对自身权益的捍卫。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出击才能打破僵局,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困扰,不妨按照上述步骤行动——你的工资,必须一分不少地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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