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个月冷静期可以提前离婚吗
一、离婚一个月冷静期可以提前离婚吗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一个月冷静期不可以提前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目的在于给予夫妻双方一定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这一规定是具有强制性的,旨在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在冷静期内,除非双方一致撤回离婚申请,否则必须等待冷静期届满后,再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完成。所以,一般而言,不能提前结束冷静期而办理离婚。
二、两个人一起去离婚还有一个月冷静期吗
如果两人是,那么是有一个月冷静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即便两人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提交申请后,也需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逾期未申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但若两人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存在冷静期这一规定。需由一方提起诉讼,经审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适用的是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
三、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双方都要到场吗
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双方通常需要到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之所以要求双方亲自到场,主要是为了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核实双方的身份、确认双方是否仍然坚持离婚意愿,同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果一方不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无法确认该方的真实想法,也就不能为其办理离婚证。
因此,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若要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双方都应按规定亲自到场,否则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离婚申请流程也就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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