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一、浙江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在浙江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是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房产变更等情况,还需提供相应的明。
二是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若迁入地为本人房产地址,需持相关材料到该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落户申请,填写落户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由派出所进行审核。若迁入地为或投靠亲属等情况,还需提供相应的接收证明或同意落户证明。
三是审核与办理。迁入地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审核不通过的,会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四是完成迁移。经批准后,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和准迁证等,到原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完成户口迁移。
二、离婚后女方
离婚后女方,通常有以下流程:
其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女方需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落户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说明迁移原因、落户地址等信息。
其二,迁入地派出所审核。户籍管理部门会对女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身份信息、迁移理由等,核实是否符合当地的落户政策和条件。若审核通过,会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其三,办理迁出手续。女方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原户籍管理部门会注销其户籍信息,并出具。
其四,完成落户。女方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户籍管理部门会为其登记新的户籍信息,至此户口迁移完成。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女方在办理前可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详细咨询。
三、离婚时协议的效力
离婚时净身出户协议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其一,若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同时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通常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净身出户一方需依约放弃权利。
其二,若协议的签订存在一方受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有权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予以撤销。比如一方以揭发另一方隐私等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净身出户协议,该协议可被撤销。
其三,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如约定限制一方基本生活保障等,那么该部分内容无效。总之,判断净身出户协议效力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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