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当天可以拿到结婚证吗
一、民政局离婚当天可以拿到结婚证吗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天,不能拿到结婚证。原因如下:
(一)离婚和结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有着不同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离婚手续,是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而领取结婚证则是建立新的婚姻关系,二者不能同时进行。
(二)办理离婚登记,通常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即使夫妻双方,且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也需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成功领取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三)在婚姻关系解除后,若想再婚领取结婚证,需要按照的程序,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结婚条件后,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二、离婚了,还能回来粉家产吗
在离婚后净身出户的情况下,是否能重新分割家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在离婚时通过欺诈手段,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致使另一方净身出户。在此种情况下,受损害方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查属实后,会依法予以支持。
(二)若中关于的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比如一方因对财产状况存在错误认识而签订了净身出户的协议,且该错误认识对其财产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也可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家产。
但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净身出户一方通常难以再要求重新分割家产。
三、假离婚躲避债务怎么维护权利
当遇到通过假离婚躲避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一)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在离婚时将财产无偿转让给配偶或明显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财产处分行为。
(二)申请追加被执行人。若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其配偶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其原配偶为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相应债务。
(三)搜集证据。债权人要注意收集债务人假离婚及财产转移的相关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明显不合理的内容、财产转移的时间节点与债务产生时间的关联等。
(四)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债权。债权人可凭借充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务人与其配偶的财产分割行为无效,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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