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可以在广东办离婚手续吗
一、外地户口可以在广东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户口能否在广东办离婚手续,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口,不可以在广东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需回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在广东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等相关材料,那么原告可以在广东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
总之,外地户口能否在广东办离婚手续取决于离婚方式以及相关居住情况等条件。
二、夫妻离婚女方能立户头吗
夫妻离婚后,女方通常是可以立户头的,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条件来确定。
一方面,若女方有独立的房产,比如通过购买、受赠等合法途径获得了属于自己的住房,那么可以凭借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分户,将自己的户口单独立户。公安机关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一般会予以办理。
另一方面,即便女方没有独立房产,在一些地区,符合特定条件也可能实现立户。例如,当地有相关政策允许以租房地址等作为落户地址,且女方能提供相应等证明材料,同时满足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也可申请立户。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立户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可能存在差异,女方在办理立户时,应提前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详细咨询,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以顺利完成立户手续。
三、离婚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并非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协议离婚。若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户口在B地,那么双方既可以到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到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诉讼离婚。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被告的户口在C地,但已经在D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向D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离婚不一定必须去户口所在地,要根据选择的离婚方式以及具体情况确定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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