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逾期天数怎么算?这份公式表让企业回款不再踩坑
企业经营中,应收账款逾期是资金链健康的“隐形杀手”,明明合同签了、发票开了,钱却迟迟不到账,到底该从哪天开始算逾期?如何精准计算逾期天数,避免因“时间差”导致坏账风险?今天我们就来拆解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计算公式的核心逻辑,手把手教你用法律+财务双重视角把控回款周期。
一、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计算公式的底层逻辑
计算应收账款逾期天数并非“到期日-实际回款日”这么简单,需结合合同条款、交付凭证、对账记录等多维度证据链。**核心公式为:
逾期天数 = 实际回款日 - 合同约定付款日(且实际回款日>约定付款日)
若结果为负数或零,则未发生逾期。
A公司与B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货到后30日内付款”,货物签收单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则合同约定付款日为1月31日,若B客户在2月15日付款,逾期天数=2月15日-1月31日=15天。
但注意!以下3种情况可能颠覆计算结果:
1、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 可依据《民法典》第628条默认“收货后合理期限”(通常按行业惯例或30日计算)
2、存在分期付款或验收条款?→ 需以验收通过次日为起算点
3、买方提出质量异议?→ 逾期天数需扣除争议处理期(需留存书面沟通记录)
二、**企业必知的4个实战避坑指南
1、合同条款必须“锁死”付款节点
避免使用“验收后付款”“收到发票后支付”等模糊表述,应明确“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票开具之日起10日内”等具体期限。
2、逾期利息与天数挂钩
在合同中约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将逾期天数直接转化为违约成本,倒逼客户守约。
3、用“账龄分析表”动态监控风险
按逾期30天、60天、90天划分风险等级,30天内以催收函为主,60天以上需启动法律程序(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确认坏账标准)。
4、电子证据链务必完整
物流签收单、对账邮件、微信催款记录均需存档,避免对方以“未收到货”“未对账”为由抗辩逾期责任。
三、**法律建议参考
《民法典》第628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约定不明确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同时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逾期付款损失可参照LPR的1.3-1.5倍计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逾期9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应计提50%以上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逾期天数绝非简单的数学题,而是法律事实与财务数据的交叉验证。 企业需建立“合同约定-履约留痕-动态跟踪-法律施压”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尤其注意“逾期起算点”的合同锁定和“证据链完整性”两大命门,建议财务与法务部门联合制定《应收账款管理SOP》,将逾期天数计算公式嵌入ERP系统自动预警,让呆账坏账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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