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员工能搬公司东西抵债吗?
老板拖欠工资,员工一气之下搬走公司电脑、设备甚至办公用品,这种行为合法吗?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掰开揉碎了说清楚。
**一、搬公司东西抵工资?小心违法!
很多人觉得“老板欠钱不还,我拿点东西抵债天经地义”,但法律上这种操作风险极大。公司财产属于法人所有,员工擅自占有或处置,可能涉嫌侵占罪或盗窃罪,即便你拿的东西价值与欠薪金额相当,法律也不会认可这种“私力救济”行为。
举个真实案例:2021年杭州某员工因被拖欠3万元工资,搬走公司3台电脑,最终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不仅要归还财物,还被判处罚金。工资纠纷≠合法占有权,这一点必须牢记。
**二、法律后果比你想象得更严重
1、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责任
搬走公司财物可能触犯《刑法》第264条(盗窃罪)或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即使最终未被定罪,维权方变加害方的处境也会让劳动仲裁或诉讼陷入被动。
2、维权证据链被破坏
员工擅自处置公司财产,可能被反诉“损害公司财物”,原本清晰的欠薪事实反而变得复杂化。你的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可能因此失去证明力。
3、影响后续追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若存在“搬东西”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有过错方”,导致补偿金缩水甚至归零。
**三、正确维权姿势:4步走策略
第一步:固定证据
- 保存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
- 通过微信/邮件等书面形式催要工资(文字记录>口头沟通)
第二步:协商调解
-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12333热线)
- 申请街道或工会介入调解
第三步:法律程序
-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时效1年)
- 凭仲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步:特殊救济
- 符合条件可申请“欠薪垫付”(部分地区政策)
- 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相关法条速查
1、《劳动合同法》第30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刑法》第271条
“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9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遇到欠薪问题时,情绪化行动只会让天平向老板倾斜,与其冒险搬东西,不如花半小时整理证据申请仲裁——据统计,2022年全国劳动仲裁胜诉率高达87%。法律给的是“武器”而不是“盾牌”,你的每一个行为都可能成为裁决的关键证据,与其用冲动毁掉维权机会,不如用专业手段拿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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