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完离婚证后悔了怎么办
一、领完离婚证后悔了怎么办
领完离婚证后后悔,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一是若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双方需携带、簿等相关证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的程序办理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即可重新。
二是若一方对中的财产分割等内容反悔。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三是若对子女抚养问题反悔。若出现原定方式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法定情形,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进行判定。
二、冷静期内多少天去取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第一个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具体流程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等相关材料,亲自到当初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确认相关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个30天期限未去领取,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后续仍想离婚,则需重新申请。
三、冷静期后可以自动离婚吗
冷静期后不会自动离婚。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是针对设置的程序。
具体而言,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即使经过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也需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这一程序后,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若未按规定申请,就不能取得离婚证,也就不存在离婚的法律效果。
因此,不存在冷静期后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要履行完相应的法律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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