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苏州办离婚手续吗
一、外地人可以在苏州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人在苏州能否办理,需区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地人,且常住户口均不在苏州,在苏州无法办理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诉讼离婚则不同。若夫妻一方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且有相关证明(如、居委会证明等),证明其在苏州形成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可在苏州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依据法律规定对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审理和判决,包括分割、权归属等问题。
总之,外地人在苏州若要办理离婚,协议离婚受限;满足经常居住地条件时,可通过诉讼途径在苏州的法院进行。
二、外地人可以在办理离婚吗
外地人能否在绍兴办理离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若夫妻双方均不在绍兴,通常不能在绍兴进行协议离婚登记。
若选择诉讼离婚,情况有所不同。如果被告在绍兴有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那么原告可以向绍兴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需准备好、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
所以,外地人在绍兴办理离婚,协议离婚较难实现,诉讼离婚在满足被告经常居住地在绍兴这一条件时,可通过向当地法院起诉来处理。
三、外地人可以在绍兴办离婚吗
外地人能否在绍兴办理离婚,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绍兴办理。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夫妻双方中至少有一方的户口在绍兴,才可以在绍兴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若双方户口均不在绍兴,则无法在绍兴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有可能在绍兴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在绍兴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等相关材料,可在绍兴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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