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
一、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
武汉离婚登记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如下:
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在武汉办理离婚登记,主要有以下流程:
其一,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需携带本人簿、、结婚证,同时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其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二,受理。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
其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期间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四,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武汉离婚登记办理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在武汉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时间分不同阶段。
一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此阶段当场即可完成申请手续。
二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阶段时长固定为三十日。
三是审查发证阶段,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一般来说,在双方到场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就能完成审查并领取离婚证。
综上,从申请到最终领取离婚证,最快需三十一日,若超过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未共同申请发证,则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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