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血汗钱何时能讨回?
“干了活却拿不到钱,这日子咋过?”这是许多农民工兄弟的无奈心声,施工单位拖欠工资不仅违背道德,更是违法行为,作为律师,我深知农民工讨薪的艰辛,今天就用最直白的语言,手把手教你如何合法维权,拿回血汗钱!
**一、农民工必知的四大维权步骤
1、第一步:冷静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哪怕只是手写纸条或微信聊天记录)。
- 若没有书面合同,可录音、录视频证明实际劳动关系(如工友作证、工地现场记录)。
施工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欠条(签字+盖章)是“铁证”,务必争取。
2、第二步:先协商,再投诉
- 直接找包工头或项目部负责人协商,要求书面承诺支付时间。
- 若协商无果,立即向工程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提交证据材料。
- 同步向当地住建部门举报(施工单位拖欠工资可能影响其资质)。
3、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
- 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未解决,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不收费、无需律师)。
- 仲裁庭可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加付50%-100%赔偿金。
4、第四步:法院强制执行
- 若仲裁后仍不执行,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施工单位账户、财产)。
恶意欠薪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判7年!
**建议参考:这些细节决定成败!
时效性:拖欠工资后,1年内必须申请仲裁,过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找对部门: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连带责任,可同时向其总部投诉施压。
避免极端:跳楼讨薪、暴力冲突反使自己违法,合法途径更高效。
**相关法条:你的权利有法可依!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6条:
“施工单位必须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85条:
“拖欠劳动报酬的,除限期支付外,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3、《刑法》第276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责令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绝不是“弱势群体”!遇欠薪时,证据为王、程序为先”,法律武器比你想象的更强大,与其忍气吞声,不如勇敢站出来——你讨回的不只是工资,更是尊严与公平!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