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法院判了三天内结清,对方还是不付怎么办?
“法院都判了,老板还是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这是许多劳动者在打赢官司后依然头疼的问题,明明法院判决要求对方在3天内支付工资,但对方仍拒不执行,这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该如何应对?
一、胜诉后对方仍不履行,你可以这样做
1、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债权人可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甚至将对方列入失信名单。
2、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
若掌握对方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可向法院提供,便于法院快速执行。
3、申请限制高消费令
通过法院限制对方高消费行为(如坐飞机、高铁等),迫使对方主动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与应对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步骤 | 操作指引 | |
1. 申请强制执行 | 向一审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 |
2. 提供财产线索 | 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等) | |
3. 申请限高令 | 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
**律师建议
及时申请执行:判决生效后2年内申请执行,避免超过时效。
收集财产线索:主动提供对方财产信息,提高执行成功率。
联合其他债权人:若对方涉及多起债务,可联合其他债权人共同推动执行。
**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
面对“判决胜诉却拿不到钱”的困境,关键在于快速行动、精准执行,建议:
1、立即申请强制执行,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2、主动提供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成功率。
3、联合其他债权人,形成执行合力。
法律不会纵容“老赖”,积极行使权利,才能让正义真正落地!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提示: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阻碍,可向执行法官反映情况,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高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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