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可以把户口迁回原来的地方吗
一、离婚了可以把户口迁回原来的地方吗
离婚后通常可以把户口迁回原来的地方,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程序。
从条件方面来看:
1. 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接收。例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如自有房产或者亲属同意迁入其房产处等情况。
2. 已办理,能提供等相关证明文件。这是证明迁移户口的合理事由。
从程序上讲:
1. 要向原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可能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离婚证、原户口本等。
2. 原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如果符合条件,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可能还需要到迁出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出手续,迁出地户籍部门在核实相关信息后,配合完成户口迁出操作。
二、离婚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后迁户口回娘家,一般需要以下手续和证件:
(一)手续
1.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经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2. 到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通常要携带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明等材料。
3. 最后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证件
1. 娘家所在地的或证等能够证明娘家住所情况的证件。如果娘家住所为租赁性质,可能需要等相关证明。
2. 本人身份证。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办理迁户手续中各个环节都需要出示。
3. 离婚证。用以证明离婚的事实,这是与婚姻状态变更相关迁户的必要依据。
4. 原户口簿。包含了个人户籍的原始信息,办理迁出和迁入时都需要参考。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特殊要求,建议在办理迁户手续前,向娘家所在地派出所详细咨询。
三、外地户口在可以办理离婚吗
外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如果是,双方均为外地户口的,不能在深圳办理协议离婚。但如果其中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可通过深圳的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外地户口居民,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向深圳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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