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了怎么办?别慌!律师教你三步自救法
收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惊慌失措:“我怎么会被告?”“会不会坐牢?”“要赔多少钱?” 这些焦虑再正常不过,但慌乱中若做出错误决策——比如拒收传票、躲避沟通甚至销毁证据,反而可能让事态恶化。
被起诉≠败诉,冷静应对才是破局关键。 法律程序的核心是“证据”和“规则”,无论对方起诉理由是否合理,你都需要第一时间理清三个问题:对方告我什么?我手上有哪些证据?法律上如何界定责任? 此时切忌自行百度“科普”或轻信非专业人士的建议,联系专业律师分析案情,制定应诉策略,才是避免“被动挨打”的核心。
**三步自救法,扭转被动局面
1、收集一切有利证据
- 保留与案件相关的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照片视频等原始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成证据链,尤其注意对方可能存在夸大或虚构事实的情况,需针对性举证反驳。
- 若涉及经济纠纷,需提前梳理资金往来明细;若为侵权案件,则需固定现场证据或寻找证人。
2、逐字逐句分析起诉状
- 重点查看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圈出对方陈述中与事实不符的细节,例如金额错误、时间矛盾或责任归属偏差,这些都可能成为庭审中的突破口。
针对对方的逻辑漏洞,提前准备质证意见和答辩状,避免当庭措手不及。
3、制定灵活应诉策略
- 根据案情选择调解、反诉或直接应诉,若对方证据薄弱,可强硬驳回诉求;若存在和解空间,可争取降低赔偿金额或分期履行。
切勿忽视程序权利,例如申请延期举证、管辖权异议或申请证人出庭,合理利用规则争取时间与主动权。
**相关法条支撑
-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逾期未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但会丧失针对性反驳的机会。
- 《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以过错为原则,原告需举证证明被告存在过错,否则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条: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被起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乱阵脚或盲目硬扛,无论案件大小,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帮你快速定位风险点,避免因不懂法律而吃“哑巴亏”。法律是公平的武器,积极应对才能化险为夷,若您正面临类似困扰,建议立即咨询专业人士,把危机转为解决问题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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