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工资没休完能要钱吗?这笔账到底怎么算?
每到年底,不少职场人盯着没休完的年假发愁:年休假工资到底该怎么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应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但现实中,很多人对具体计算方式一知半解,甚至因此和公司产生纠纷。
核心问题:日工资到底怎么算?
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并非简单的"月薪除以30天",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日工资=职工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这里的"月工资"指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前的工资,但需注意:奖金、补贴、加班费是否计入基数,要看劳动合同约定,某员工月薪8000元,日工资应为8000÷21.75≈367.8元,未休5天年假的补偿为367.8×5×2=3678元(因正常工资已包含100%部分,实际额外支付200%)。
维权关键步骤:
1、留存证据:保存历年考勤记录、工资条、公司未安排休假的通知
2、优先协商:向HR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核算未休年假工资
3、行政投诉: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
4、仲裁主张:若协商无果,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可主张:
- 未休年假天数×日工资×200%
- 逾期支付的50%-100%赔偿金
法律依据速查: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单位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11条:明确日工资计算标准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工资台账需保存2年以上备查
小编划重点:
年休假工资的核心在于"3倍工资≠多发3倍钱",而是包含已正常发放的工资,实际补发差额的2倍,特别提醒:主张权利有时效限制,未休年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可追溯2年内的权益,遇到企业以"已过时效""行业惯例"等理由推诿时,务必保留书面沟通记录,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捍卫权益。
职场人切记:年休假是法定权利,工资计算有章可循,与其年底突击休假,不如提前做好规划,既保障身心健康,也避免经济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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