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兼职被拖欠工资,真的只能吃哑巴亏吗?
暑假实习、课余兼职,本是大学生积累社会经验的重要途径,但不少同学却遭遇"辛辛苦苦干完活,老板翻脸不认账"的困境。当劳动权益被侵害时,大学生真的只能忍气吞声吗?法律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一、大学生兼职受法律保护≠"临时工没保障"
许多同学误以为"临时工不算正式员工",实际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但用人单位仍须遵守民事合同约定,这意味着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事实,薪资拖欠即构成违约。
真实案例:2023年杭州某高校学生小张在奶茶店兼职,老板以"试岗期"为由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发现该店刻意混淆"试用期"与"试岗期"概念,最终追回全部薪资并处罚金。
二、维权必知的"三步走"策略
1、证据链构建
保存微信沟通记录、考勤打卡截图、工作服/工牌等实物证据,特别注意收集能证明具体工作内容、时长及薪资约定的书面/电子凭证。
2、法律程序启动
优先通过12333劳动保障热线投诉,若未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涉及金额超5000元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心理建设关键
部分企业利用学生"怕麻烦""要毕业证明"的心理施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50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毕业证明等文件扣押劳动者财物,违者可处2万-5万元罚款。
专业建议参考
- 优先选择有实体店面的用人单位
- 入职时要求签订书面协议(可参考《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模板)
- 工资支付周期建议不超过15天
- 警惕"押身份证/学生证""先交培训费"等违规操作
相关法条索引
1、《劳动合同法》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3、《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民事诉讼原告需提供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据
大学生兼职被欠薪绝非"成长的代价",而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从保留微信催款记录到申请支付令,每个环节都有明确法律依据,特别提醒:遭遇拖欠时可同步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备,多数高校已建立"学生劳动权益保护专班",你的每一分劳动都值得被尊重,维权不仅是保护自己,更是推动用工环境改善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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