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店打工没签合同,老板拒发工资如何维权?
“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老板却说没签合同就不算正式员工,工资拖着不给怎么办?”这样的遭遇在餐饮店、服装店等个体商户打工群体中并不少见,面对这种情况,劳动者往往会陷入“口说无凭”的困境,但即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也赋予了我们维权的武器。
一、**没签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如考勤记录、工作服、同事证言等),就能证明雇佣关系的存在,曾有案例显示,某奶茶店员工凭借微信排班记录和工资转账截图,成功通过劳动仲裁讨回3个月欠薪。
二、**收集证据是关键环节
1、工作痕迹留存:保留工牌、排班表、工作群聊天记录
2、资金往来凭证:部分工资转账记录、押金收据
3、人证物证并重:同事证词、监控录像、工作服等实物
4、维权过程存证:与老板沟通的录音录像(需明确告知对方正在录音)
某服装店导购员小张,通过拍摄每日开关店视频(含时间水印)及保存顾客投诉处理记录,在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后3天内追回全部欠薪。
三、**三步走维权路径
1、劳动监察投诉:携带证据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处理周期约15个工作日)
2、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
3、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注意:劳动仲裁阶段可同时主张三项权益——追讨欠薪、索要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高11个月)、要求经济补偿金。
维权建议参考
1、优先通过12333热线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与老板交涉时避免肢体冲突,全程保持录音
3、集体欠薪可联合5人以上共同举证,提高处理优先级
4、保留维权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凭证,可纳入索赔范围
核心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逾期不支付工资的,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原则
劳动权益不会因"没签合同"而消失,小店务工者更要强化证据意识,建议入职时至少保留工服、排班表等基础证据,发现欠苗头立即取证,对于用工不规范的小微企业,可巧妙运用"要求开发票""核对考勤"等方式获取书面凭证。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越早行动,维权成功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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