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希望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且客观上存在继续履行的条件,可向用人单位提出此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支付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
(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还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的违约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违约金的计算,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例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5万元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5年,若劳动者在服务3年后解除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服务期为2年,那么分摊到每年的培训费用为1万元,此时劳动者应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为2万元。
若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通常由双方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明确约定,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合理,不能过高或过低。如果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并非违约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算违约
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算违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符合法定情形的不算违约。若劳动者存在《》规定的过错情形,如在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不属于违约行为。
(二)若单位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则算违约。比如,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仅因经营效益不佳等非法定原因,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合同约定。
对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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