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复议材料清单全解析!
工伤鉴定结论不满意怎么办?
许多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后,可能对鉴定结果存疑,这时候,"工伤鉴定复议"就成了维护权益的关键一步,但很多人不知道复议需要哪些材料,流程如何操作,甚至因为材料缺失导致复议失败,今天就用一篇文章说透核心问题,手把手教你准备材料、避开误区!
一、工伤鉴定复议的"必备材料清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实务经验,申请复议需提交以下材料(注意:缺一不可):
1、《工伤认定复议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信息、原认定结论、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签名或盖章必须清晰。
2、原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这是复议的基础依据,需加盖"与原件一致"的骑缝章。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重点证明受伤时劳动关系存续。
4、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诊记录、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必须体现伤情与工作关联性。
5、证人证言及身份证明:至少2名同事的书面证词,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6、新证据材料(如有):例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能推翻原结论的补充证据。
特别注意: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手写"此件由本人提供"并签名,避免因形式问题被退回!
**二、实务中容易踩的3个"坑"
1、超期申请:复议需在收到认定书后6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2、证据链不完整:例如只有诊断书没有初诊记录,或证言未说明具体受伤经过。
3、诉求表述不清:复议请求应明确"撤销原认定"并写明应认定的工伤情形,忌用模糊表述。
案例参考:2023年杭州某快递员因未提交入职体检报告,无法证明腰椎伤为新伤,导致复议失败,可见证据的完整性和针对性直接决定成败!
三、专业建议:做好这3步提高成功率
1、咨询专业律师:提前梳理证据漏洞,预估复议可行性,避免盲目申请消耗时间成本。
2、制作证据目录:按时间线标注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方便复议机关快速核查。
3、同步准备诉讼材料:若复议维持原结论,应立即向法院起诉,注意行政诉讼15日起诉期限!
**相关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工伤认定办法》第23条: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
- 《行政复议法》第9条:申请人需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
工伤鉴定复议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途径,但材料准备的专业性直接影响结果,核心在于:精准举证、规范形式、把握时效,建议劳动者在遭遇不公认定时,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法律支持,避免因程序疏失丧失维权机会。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出击才能争取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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