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到底什么时候做?错过时间可能拿不到赔偿!
"医生说我骨折了,现在能做伤残鉴定吗?"最近接到不少咨询,当事人受伤后总想尽快做鉴定,却不知道伤残鉴定时机直接影响鉴定结果和赔偿金额,今天就带您揭开伤残鉴定的"黄金时间密码"。
一、伤残鉴定不是越早越好!医疗终结才是关键点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1条规定,鉴定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就是必须等伤口愈合、功能恢复达到稳定状态。
骨折类损伤:需拆除石膏后观察2-3个月
神经损伤:需6个月以上功能恢复期
颅脑损伤:建议观察期不低于6个月
某交通事故案例中,王女士在术后3个月就申请鉴定,结果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九级;半年后复查发现关节活动度下降,重新鉴定升为八级,赔偿金直接增加12万元。
二、不同情形有特殊时限规定**(附对比表)
损伤类型 | 建议鉴定时间 | 法律依据 |
工伤伤残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60日内 | 《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 |
交通事故伤残 | 治疗终结后3个月内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 |
人身损害侵权 | 治疗终结时或病情稳定后 | 《民事诉讼法》第79条 |
特别提醒:超过1年未申请工伤鉴定,可能丧失重新鉴定权利,去年处理过某工厂断指案,工人因拖延至13个月才申请,最终无法推翻初次鉴定结论。
三、**三大常见误区要避开
1、"伤好了马上鉴定":功能性障碍需观察代偿情况
2、"先打官司再鉴定":起诉时必须提交鉴定报告
3、"所有鉴定机构都一样":务必选择有司法资质的机构
某建筑工人腰椎损伤后,自行在非司法鉴定机构做的报告,法庭审理时直接被质疑证据效力,导致索赔金额减少40%。
建议参考:
1、保存完整病历和影像资料
2、提前咨询专业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3、在医生出具医疗终结证明后7日内启动鉴定程序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2、《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8条
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小编总结:伤残鉴定是赔偿案件的核心证据链,既不能"抢跑"导致等级偏低,也不能拖延致证据灭失,建议把握"医疗终结+功能稳定"双原则,在事故发生后的3-6个月窗口期,携带完整病历资料,选择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专业的鉴定时机把控,可能就是赔偿金额六位数与七位数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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