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夫妻约定财产的条件
一、广东夫妻约定财产的条件
广东夫妻约定财产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约定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双方。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约定是无效的。
(二)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约定可被撤销。
(三)约定内容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约定以违法犯罪手段获取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就是无效的。
(四)约定的形式,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口头约定绝对无效,但书面形式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
约定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广东夫妻约定财产怎么分配
在广东,夫妻约定财产分配可以通过书面协议进行。
(一)协议内容
1.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进行约定,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多种形式。
2. 约定应当明确具体财产的归属,例如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车辆、存款等,哪些是双方共有的财产等。
(二)协议的形式要求
1. 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口说无凭。
2. 夫妻双方应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以表明对协议内容的认可。
(三)协议的效力
1.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如果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不过,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广东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是什么
在广东,夫妻约定财产制有以下约定方式:
(一)书面形式
1. 签订书面协议是最常见且有效的方式。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例如,明确约定婚前某套房产在婚后仍然归一方单独所有,或者婚后双方各自的工资收入归各自所有等。
2. 书面协议需明确具体内容,包括财产范围、财产的权利归属等,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这样在发生争议时才能更好地依据协议判定。
(二)
1. 夫妻也可以选择将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在司法实践中更容易被采信。
2. 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会对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这也有助于确保协议的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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